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關于農夫山泉飲料、水定點供應入圍企業(yè)項目的單一來源采購公告
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經營開發(fā)有限公司委托將對下列采購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:
1、項目編號:WTZB-2015-105
2、協(xié)商內容:如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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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包 |
項目名稱 |
用途 |
定點供貨期限 |
簡要 要求 |
采購單位 |
聯(lián)系方式 |
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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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農夫山泉飲料 |
豐富服務區(qū)飲料供應 |
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|
詳見采購文件 |
福建省高速公路經營開發(fā)有限公司 |
87571097 |
福州市東水路18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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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農夫山泉水 |
3、采購文件領取時間: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2日(上午8:30至12:00;下午3:00至5:30)。
4、磋商文件領取地點: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財務部(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紗帽井3號福建省郵電公寓7層)。
5、項目聯(lián)系人:廖麗松
聯(lián)系電話: 0591-87616211、87530730轉803
傳真:0591-87568219
E-mail:zhixin01@126.com
公司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swdnuuv.cn
6、供應商資格要求:
(1)供應商在p國境內注冊具有法人資格,須提供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;
(2)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的基本條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
A、財務狀況報告【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報表(即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和現(xiàn)金流量表)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等,2015年新成立企業(yè)只需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的財務報表】,相關機構出具的近期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,2015年新成立企業(yè)來不及繳納的,須提供聲明函;
B、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(yè)技術能力的材料:若是生產廠家前來談判,須提供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頒發(fā)的全國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,若有經銷商前來談判,須提供食品流通許可證和廠家授權書。
C、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;
(3)供應商應遵守中國的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規(guī)章的規(guī)定.
7、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:2015年10月23日上午9:30(北京時間)。
8、協(xié)商日期:2015年10月23日上午9:30(北京時間)。
9、協(xié)商地點: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開標大廳(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紗帽井3號福建省郵電公寓7層)。
10、磋商文件售價200元人民幣(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),如需郵寄另加50元人民幣特快專遞費,售后不退。
11、開戶銀行:中國光大銀行福州市楊-支行
開戶名稱: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
銀行帳號:087739120100304037933
福建省智信招標有限公司
2015年10月19日